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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可以通过用身份证注册一家母公司,再由母公司独资控股注册子公司,让母公司不实际经营、由子公司实际运营,并将营收通过分红分配给母公司,以此规避个人身份证注册公司带来的风险?

阅读 1599         发布时间:2026-10-19 08:00:01

不能真正规避。全资控股结构下,若个人与母公司、子公司财产账目混同,按新公司法第23条可认定人格混同,股东仍对债务连带担责;母公司无人员无账、不实际经营易被认定空壳,子公司分红虽在居民企业间免税,但风险并不会因此消失。合规做法:①公私账户严格分离;②母子公司独立建账、独立报税;③分红出股东会决议并留存凭证;④母公司保留实质经营要素。长沙九地会计可代办注册与代理记账,费用直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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