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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补办领回后,之前在公示系统上发布的遗失声明是否可以撤销?如果可以,具体应如何操作撤销?

阅读 1598         发布时间:2026-10-17 12:38:48

不能撤销。公示系统的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声明一经发布即长期公示,无法撤回,也不需要撤回——它的作用只是宣告原执照作废,补领的新照正常使用。若银行或招投标要求说明,提供新执照和补照记录即可,具体可让长沙九地会计协助核对。以长沙市场监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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