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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是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股东是否只需在其认缴的出资额(比如1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阅读 1600         发布时间:2026-11-02 18:39:19

原则上是,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比如认缴10万,最多就承担10万,公司以全部财产独立对外清偿。但三种情况会突破:一是出资没实缴到位(新公司法要求成立起5年内缴足);二是抽逃出资;三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构成人格否认,需连带清偿。长沙九地会计提醒,公私账户务必分开,别用公司钱还个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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