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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不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法律责任和风险如何界定?

阅读 1599         发布时间:2026-10-24 08:46:51

不是必然承担连带责任,但也并非免除。新公司法第23条保留: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在股东一方。风险界定看是否公私账混同、是否年度审计。长沙九地会计建议每年出审计报告、公私账户严格分开;无混同则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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