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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时为什么要设置理事?如果公司破产了,是否只有法人需要承担责任?

阅读 1599         发布时间:2026-10-21 18:36:35

监事(不是"理事")只是监督岗位,2024年7月起新公司法不再强制设置,小公司可以不设,法人、股东、财务负责人、经理可由同一人兼任,设不设由股东自行决定。公司破产不是只有法人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清偿,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担责;出资未实缴、抽逃出资或公私财产混同的,股东要担责,一人公司股东须自证财产独立(新公司法第23条:财产混同则连带责任)。具体可咨询长沙九地会计。以长沙市场监管部门最新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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