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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立普通的有限公司(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风险方面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

阅读 1598         发布时间:2026-10-17 19:43:09

主要区别在举证责任。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担责,债权人主张连带需自行举证财产混同;一人公司股东必须自证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否则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新公司法第23条)。长沙九地会计提示:公私账目分开、资金不混用是核心,必要时引入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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