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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沙经营一家公司,最近弟弟来我公司看我时意外摔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按判决或协议支付这笔赔偿金,从税务角度看,这笔赔款支出是否需要纳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履行哪些税务手续?

阅读 1599         发布时间:2026-10-10 14:06:34

赔款本身不缴税。能否税前扣除看是否与经营相关:弟弟单纯探亲摔伤属个人原因,一般不能扣除;若因公司场地设施缺陷、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判赔,则属与经营相关支出,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赔偿协议、银行付款凭证、收款人签收即可扣除,无需发票。受害人取得的赔偿金不缴个税。长沙九地会计建议全套凭证留存备查,以长沙税务最新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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