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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设立一家注册资本50万的空壳公司,并用它作为股东注册一家注册资本1亿的实际运营公司,当实际运营公司欠债时,空壳公司是否需要承担1亿元的实缴责任?如果空壳公司无力实缴,其股东是否仅以认缴的50万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

阅读 1599         发布时间:2026-10-08 16:41:48

需要。空壳公司作为股东认缴1亿,就在1亿范围内承担出资责任,不会因为自身注册资本只有50万而缩水;它无力实缴时,运营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缴1亿范围内补充赔偿。空壳公司自己的股东原则上仅以认缴的50万为限,但若公私账户混用、财产混同,按新公司法第23条可能被连带追责。长沙九地会计提醒:认缴额要与实缴能力匹配,且须在成立起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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