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须以自身财产向B实缴,不能由A的股东代缴。①A股东按章程在5年内缴足对A的10万元;②A公司把认缴B的部分从A账户转入B账户,备注投资款,B出具出资证明并公示实缴。A股东仅以10万为限担责,但A对B的出资是A自己的债务,逾期不缴会被催缴、加速到期,财产混同则按新公司法第23条连带。长沙九地会计可协助办理。
A公司须以自身财产向B实缴,不能由A的股东代缴。①A股东按章程在5年内缴足对A的10万元;②A公司把认缴B的部分从A账户转入B账户,备注投资款,B出具出资证明并公示实缴。A股东仅以10万为限担责,但A对B的出资是A自己的债务,逾期不缴会被催缴、加速到期,财产混同则按新公司法第23条连带。长沙九地会计可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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