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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或股东能否与公司之间频繁进行借款还款操作,即循环从公司账户借钱再归还,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合规?会涉及哪些税务风险?

阅读 1598         发布时间:2026-10-01 09:33:40

不合规风险较大。股东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视同分红,按20%缴个税;频繁循环易被认定抽逃出资或财产混同,一人公司股东须自证财产独立,否则连带担责(新公司法第23条)。长沙九地会计建议:签书面借款协议、约定利率期限、年底前归还,或改用工资、分红等合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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