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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阅读 1761         发布时间:2024-01-10 14:00:00

导读: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面临财务困境是一个极具挑战的阶段。启动破产程序是法律赋予企业应对不可避免经济危机的一种机制。破产程序不仅涉及到债务重组和资产清算,还关乎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本文将详细探讨启动破产程序的多种情形,包括企业财务状况的不同阶段,如资不抵债、持续亏损、现金流断裂等,以及法律对于启动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通过分析这些情形,本文旨在提供对于面临破产风险的企业一个清晰的指导,帮助它们理解在何种情况下,启动破产程序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妥善处理破产事宜。
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启动破产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 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2. 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申请破产;

  3.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清算未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清算责任人可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启动程序

 

一、开始程序

  1. 破产程序的启动始于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申请破产时,必须详细说明破产的原因,例如资不抵债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这些理由必须足够具体,以便法院进行准确的判断。

  2. 申请提交后,法院将对其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有充分的理由,将予以受理,从而正式启动破产程序。相反,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缺乏合法依据,将会驳回。这个阶段对于决定是否启动破产审查至关重要。

二、宣告程序

  1.  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审理。法院将评估是否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确认债权人是否有权申请破产,以及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的能力。这可能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详细调查,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

  2. 确认上述条件后,法院将正式宣告破产,并通过书面裁定的形式公布。破产裁定书中将详细记载破产宣告的具体时间,呈报债权的截止时间,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三、进行程序

  1. 破产宣告后,法院需要从熟悉会计或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理破产企业的财务事务,包括评估资产价值、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和处理日常运营事务。

  2. 破产管理人还负责公告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并通知债权人呈报债权的时间。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报明其债权,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将对报明的债权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有效性。

 四、终结程序

终结程序是破产程序的关键阶段,涉及破产资产的分配、强制和解或破产终止。

  1. 分配:破产管理人会根据破产财产的变价情况,制作破产财产分配表。在分配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必须遵循公平和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合理考虑。

  2. 强制和解:涉及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协商,旨在寻求债务纠纷的解决方案。一旦达成协议,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通过,然后由法院审查并批准。

  3. 破产终止:如果破产财团的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程序的费用,或全体债权人同意终止破产程序,破产程序可被法院裁定终止。

 五、复权程序

  1. 复权程序是破产程序的最后阶段,目的是恢复因破产宣告而受到限制的债务人的各种权利。破产人在清偿所有债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债务后,可以向法院提出复权申请。

  2. 破产债权人对复权申请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法院将作出准予复权的裁定,恢复破产人的相关权利。

 

整个破产程序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企业的财务危机,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该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稳定至关重要。通过这一程序,企业可以有机会重整财务,重新开始,而债权人则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

 

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


  1. 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这包括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成立但双方都还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这一决策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对破产企业的重建和债务偿还有利。如果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提供担保。若管理人不提供担保,合同可被视为解除。

  2.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与诉讼的中止:破产程序启动后,所有关于破产企业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被解除。此外,破产程序的启动通常会导致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仲裁中止。这是为了防止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任何行动影响破产资产的整体处理。在破产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这些诉讼或仲裁可以在管理人的参与下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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